湖北举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新闻发布会

来源:安博体育电竞网址    发布时间:2023-11-19 15:37:01 浏览次数: 1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从今年8月到明年7月,湖北省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全省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从今年8月到明年7月,我省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全省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

  8月17日,国家组织召开了“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住建部倪虹部长就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结合本领域工作实际,分别作了具体安排。

  这次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习亲自部署和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燃气安全专委会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相关工作,全力抓好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目前,我省城镇燃气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一是强化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宁夏银川“6.21”事故发生后,省燃气安全专委会办公室及时印发了《湖北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并组织13个督导组,对全省所有市县开展了“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交办整改。全省各地行业监管部门和燃气企业对餐饮用气场所开展了“全覆盖”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

  二是加快燃气用户端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今年3月以来,为提升燃气用户端本质安全水平,我们强力推进餐饮用户和居民用户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包括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专用连接软管和自闭阀。截至目前,全省餐饮等商业用户已实现“三件套”安装全覆盖,管道气居民用户安装率达到了56%。

  三是推进瓶装燃气餐饮用户“瓶改管”。为解决小微餐饮用户接气难、接气贵等问题,省住建厅最大限度地考虑小微餐饮用户经济承担接受的能力,结合天然气市场工程安装实际,组织专家对“瓶改管”安装工程定额进行了详细测算,出台了“瓶改管”参考价格,大大降低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改装管道天然气成本。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抓紧推进之中。

  四是加快推进燃气企业“四个系统”建设。为提升我省管道天然气智慧化建设管理上的水准,要求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抓紧完成GIS系统、SCADA系统、巡线系统和报警控制管理系统等“四个系统”建设工作,全方面提升感知、预警、控制、应急反应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

  一是总体指导思想。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始至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行业法规标准,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科学技术赋能,全方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体制机制。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住建、应急、发改、公安、民政、教育、司法、财政、交通、自然资源、商务、文旅、卫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15个部门,工作任务重,涉及面较广。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目前我省已成立由15个省直部门联合组成的工作专班,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到位。在攻坚期间,组织省应急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总队等重点部门专班人员在省住建厅集中办公。

  本次专项整治,将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各地都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完整政府统筹、条块结合、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乡镇)及社区职责分工,并制定工作规则和责任清单,确保政策措施、人员配置、资金保障、工作落实等“四个到位”。同时,坚持“眼睛向下”,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夯实燃气安全管理的基层基础。

  三是精心部署安排。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今年8月至11月为“集中攻坚阶段”。在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对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第二阶段:今年12月至明年6月为“全面巩固提升阶段”。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整治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风险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坚决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等问题;整顿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从源头严控安全风险隐患增量。第三阶段:从明年7月开始为“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体制机制。

  在7月30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张国清副总理强调:燃气安全要全方面开展大起底、大整治。这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主攻方向。

  开展“大起底、大整治”,就是要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六个方面,覆盖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督执法等关键环节,逐项提出排查整治重点和整治措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一是针对“问题气”。住建部门要加强燃气经营企业监管,对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经营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工业燃料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产品,非法售卖给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行为,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责令立马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打击燃气充装企业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不合格气瓶等行为。公安等部门依据职责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打击。

  二是针对“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问题燃气具及配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负责生产、销售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惩治制假售假行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流入用户。

  三是针对“问题管网”。住建部门要抓好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立行立改。交通运输部门对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厉查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机构,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燃气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定期检验检测。

  四是针对“问题环境”。由消防救援部门牵头,会同商务、公安等部门,对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规范使用燃气,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等问题要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实施处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餐饮企业燃气具使用情况做监管,对不合格产品要溯源治理。

  餐饮企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隐患突出,请问我省如何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餐饮企业点多面广,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都会存在,全省商务主管部门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加强监管,做好安全防范。

  一、抓好集中整治。省、市、县各级燃气专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多层次、宽领域的餐饮企业瓶装液化气检查。在集中整治阶段,我们要求对查找的隐患问题线索,现场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对查找的问题线索、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地方政府、燃气企业、商务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宣传,省商务厅公众号最近制作了餐饮企业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小视频。关键是宣传要有人看、宣传要有人执行,宣传必须在检查落实使用上下功夫。我们在开展“楚大厨”培训期间,要求全省“楚大厨”培训机构把安全生产相关联的内容,特别是餐饮企业瓶装液化气的使用纳入培训和考核之中。

  三、加强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在培训、宣传、评优等方面要把用气安全作为重要评价标准,确保全省餐饮企业用气安全,确保瓶装液化气最大限度安全、规范使用。

  商务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从三个方面着力,狠抓三个关键点。一是切断不合格燃气来源,特别是严禁醇基燃料流入餐饮企业;二是三件套必须要合格合规;三是使用瓶装液化气必须做到科学规范。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要环节,应急管理部门将充分的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导督查作用,推动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对照全国、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应急管理部门将重点聚焦“问题气”生产环节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主要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是对全省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组织精准执法。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是城镇燃气、民用燃料的重要供应源。我省液化石油气生产供应主要来自于石化炼厂,分布在武汉、荆门、黄石、潜江4个地区,生产液化石油气的企业共4家,年设计产能约为142.7万吨。从9月份起,应急管理部门将联合燃气主管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安全现状,销售环节规范管理情况等,全面排查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对全省二甲醚生产企业组织安全排查,从源头上管控“问题气”。燃气事故泄露多与非法掺混二甲醚相关。本次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将重点排查二甲醚生产企业,推动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对涉及二甲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源头上确保二甲醚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三是强力推进“打非治违”。配合燃气主管部门,坚决打击非法经营燃气“黑窝点”,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排查,对“未批先建”、未取得安全许可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加强燃气安全常识宣传,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燃气非法经营行为,对各种渠道收到的线索及时予以核查,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

  在加强燃气用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请问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专项整治将开展哪些工作?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安委会工作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全省生产流通领域燃气用品质量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聚焦液化石油气,燃气用灶、管、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燃气用品,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质量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排查燃气灶有无熄火保护装置、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出口压力是否不可调节、家用燃气调压器出口为软管接头时是否有切断安全装置、商用燃气调压器出口是否为螺纹连接等。

  目前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641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单位7430家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344个,现场没收或销毁不合格产品3233件,立案调查114起,全省开展燃气用品质量监督抽查1201批次,已完成的抽查任务中发现不合格产品64批次,后处理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一是以燃气调压器、燃气灶、燃气连接用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及紧急切断阀等燃气用品为重点,持续开展质量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另外,计划开展燃气用品和液化石油气应急抽查1000批次,严厉打击和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标准、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的行为,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督促液化石油气和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加强专项整治工作跟踪报道,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加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通过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知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等,教育引导消费者自觉购买和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主动排除质量安全隐患,防范安全风险。

  在这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消防部门的主要任务有哪些?将采取哪些措施予以推进?

  城镇燃气主要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类型,虽然成分不一样,但都属于高度危险的易燃易爆品。比如液化石油气,其扩散能力强、爆炸极限低、点火能量小、燃烧热值高,汽化后体积增大250倍,爆炸下限仅为1.5%,最小点火能量只需0.26毫焦,且1公斤液化石油气爆炸当量相当于10公斤。因为这些特性,燃气极易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我们消防部门一直将燃气安全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将安全用气作为宣传提示警示的重点,将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作为熟悉演练的重点。

  这次燃气专项整治,我总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消防救援局方案的要求,结合消防部门职责,专门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系统会议进行部署,主要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个方面,会同商务和燃气主管部门,重点查处餐饮企业燃气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一是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气;二是存放液化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三是在用液化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四是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五是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

  第二个方面,会同燃气主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开展整治。

  第三个方面,查处餐饮企业消防管理、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二是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三是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四是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五是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第四个方面,发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消防站所、公安派出所、社区网格员等基层监管力量,对“九小场所”中的餐饮企业开展检查排查。

  任务确定了,接下来就是要深入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结合这次燃气专项整治的任务,消防部门将重点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予以推进。

  (一)是开展全面的大排查、大起底,最大限度把问题隐患找出来。重点采取“四查”方式:一是监督查,采取“双随机”抽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等形式,加大检查力度。二是联动查,参加政府统一组织,多部门联合参与的联动排查。三是专家查,采取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形式,组织燃气和消防领域专业人员参与排查。四是网格查,发动基层力量,重点针对燃气消防安全动态隐患开展排查。

  (二)是多措并举,确保将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掉。用足用好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一是群众监督,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调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媒体曝光,定期公布典型违法案例,形成“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三是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临时查封、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四是信用监管,把检查发现的失信行为推送至信用信息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三)是着力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切实把企业的燃气消防安全意识提起来。我们将常态化开展三项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一次约谈培训会,讲清消防法律法规、讲清消防安全责任、讲清火灾危害后果,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发动社会力量,常态化开展常识宣传、入户宣讲、警示教育,提升企业燃气消防安全意识。三是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提升隐患自查自改的能力水平。

  (四)是扎实做好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科学、规范、高效处置。根据燃气事故特点,一是编制燃气安全应急处置手册,组织指战员学习掌握燃气知识、事故处置规程和行动安全要点。二是对辖区燃气经营、充装企业、餐饮企业,逐一熟悉,掌握储量、消防设施、应急力量等情况,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三是与燃气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和联合处置机制,联合应急、公安、燃气、电力等部门,开展燃气事故处置综合演练。

  请问在本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燃气公司是如何落实的,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夏季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作为用户我想问一下燃气公司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保障用户的用气安全?

  收到方案后,我们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公司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从合法合规、人员配置、制度建立、工程建设、生产运营到用户端燃气设施,进行全链条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分级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

  为保障用户安全用气,我们一是严格按照《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及《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要求,对居民用户实行“一年一次” 的免费安全检查,对商业用户实行“一年四次”的免费安全检查,其中以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密集场所、大专院校为检查重点;二是针对从事安检工作的员工,开展专项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三是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户安全装置的安装工作,包括燃气紧急切断阀、燃气报警装置等;四是加强用户安全用气宣传,并指导商业用户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也积极联系学校、商业综合体等用气单位开展燃气泄漏应急演练、专题讲座等活动,增强用户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燃气器具和配件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发现城镇燃气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时应该怎么办?

  一是燃气灶具:重点查看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定期清理火盖、喷嘴等易堵塞的地方,使燃气灶具保持最佳的燃烧工况,清理时尽可能不拆动燃烧器部件,注意不要损伤燃气管路,以免引发燃气泄漏事故;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自售出当日起,家用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超过使用期限的燃气灶具应及时更换。

  燃气连接用软管选择不锈钢波纹软管,其弯曲性能、强度、耐腐蚀性、耐高温性好,不易脱落,可有效防止外力破坏或虫蛀鼠咬,燃气连接软管与灶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米。

  二是燃气调压器:要求出口压力固定,在使用过程中不可调节,不得使用中压阀代替调压器;家用调压器出口为软管接头时,应选择带有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产品;安装方式不正确容易引起调压器工作不正常,应严格按相关规定和说明书要求,由专业人员安装、更换和维修;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可采用浓度较高的洗洁精水、肥皂水先行涂抹在调压器壳体接缝及接口处,再打开液化石油气气瓶阀门,如果有泡沫出现说明有漏气现象,应及时更换。

  三是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时,需按照说明书要求安装在合适的位置,避免安装在被遮挡的地方或易被污染的地方。使用前,先启动报警器自检功能,确认产品已进入正常监测状态,并观察指示灯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果发出警报,应先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开灯或打开任何电器开关。查找燃气泄漏的原因,无法确认原因时应立即联络燃气公司进行处理。

  要坚决、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三无”燃气器具产品,当遇到“问题灶管阀”等制售假冒伪劣的行为时,请保存购买记录、发货单等消费证据;消费者要从正规渠道即气瓶充装单位购买带有二维码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体,并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识别气瓶信息,坚决“瓶”,发现气瓶充装单位违规充装“瓶”、超期未检气瓶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可直接拨打投诉举报电线,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也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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