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举行危化品3项区域标准新闻发布会

来源:安博体育电竞网址    发布时间:2024-01-11 13:44:20 浏览次数: 1

  2021年3月30日上午,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在海南省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海南省危险品3项区域标准新闻发布会,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刘红建,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刘祖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陈诗帆,就有关情况做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海南省危险化学品3项区域标准新闻发布会。这3项海南省区域标准分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可查验保护措施管理规范》《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危险化学品企业情景化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均由海南省应急管理厅编制,已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今年3月正式实施。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这3项标准编制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

  2020年2月,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对一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门印发文件,充足表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格外的重视,同时也说明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风险是重大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

  为了贯彻落实好《意见》的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4月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该方案包括六大工程,其中第一项重大事故风险管控提升工程的核心是通过制定有关标准,强化安全保护措施管理、防止生产企业风险外溢、推行情景化应急管理。

  我们都知道,危险化学品管理,尤其是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在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相关的设计、评估、运营和监管等所有的环节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执行,在危险源管理的核心环节制定符合海南实际、接轨国际的标准,才能够有效规范海南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海南化工产业风险防控水平。

  我们首先介绍《危险化学品企业可查验保护措施管理规范》。这是一个用于指导企业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全面、系统地识别出有几率发生的重大事故场景,然后针对这类场景进行设计,制定可以消除或减缓重大事故的保护措施,形成有效的可查验保护措施清单,作为企业日常检查、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内部管理的有效依据,使重大事故场景的每一个保护措施都得到落实、每一项重大风险都得到控制,真正的完成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政府监管部门也可根据可查验保护措施台账,“直击要害”地检查企业对重大事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二个标准是《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这个标准主要是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法,来确定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各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通过确定可接受风险标准,控制危险源与防护目标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以确保在企业出现重大事故时,可以有明显效果地地控制风险外溢。此外,根据这一标准编制的外部防护距离报告、外部影响区域图,可提供给规划部门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划的依据,也为妥善解决部分因历史遗留原因而造成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提供新思路。

  第三个标准是《危险化学品企业情景化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它规定了情景化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和内容,确保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地启动应急响应,实现科学施救、避免人员受伤或死亡和事故扩大升级的目的。各企业根据重大事故场景的性质和处置方法,将类似的重大事故场景进行合并,简化情景化预案的种类和数量。在模拟重大事故后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危害(如中毒、火灾、爆炸等)的影响,确定人员疏散、警戒范围、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及人力调配等具体应急处置措施。

  一是填补了我国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技术规范领域的部分空白。我们出台的第一个标准《危险化学品企业可查验保护措施管理规范》,目前在国内还是首创。我们出台的第二个标准,国家层面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但它的适合使用的范围仅限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我们此次特别强调了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更适合我省的危化品布局现状和监管特点。我们出台的第三个标准是基于国家出台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我们的标准有两个特点,一是专门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二是进行了事故情景化构建。

  二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油气产业发展壮大的迫切要求。此次出台的危化品3项标准借鉴了欧洲、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成熟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我省在引进外资、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竞争等方面更具优势,与国际接轨将更加顺畅。与此同时,洋浦百万吨乙烯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该项目及下游配套化工项目建成投产后,我省油气产业将规模倍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工艺也将大增,对现有的监督管理体系、监督管理模式、监管能力和救援能力等都将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是提升我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防控重大事故风险的大胆创新。以往,我们在重大事故管控上投入了大量资源,主要是通过频繁的事故隐患排查来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的发生,对危险化学品的风险没办法做到精准、高效、系统的防控。与此同时,我省化工产业规模不大,化工安全管理专业人才不足,更需要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执行标准来协助我们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而我省出台的这3项标准比较系统地解决了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其技术内容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刚才刘红建总工提到,我们出台的第一个标准《危险化学品企业可查验保护措施管理规范》,目前国内还是空白。为什么海南会想到编制这样的一个标准规范?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首先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可查验保护措施”,先说“保护措施”,就是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者降低事故后果的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设备、系统、操作规程等等,比如一个液化天然气储罐,和罐体相关连的有压力安全释放阀、紧急切断阀、紧急注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可燃气报警等等,这些都属于保护措施,应该还好理解吧。再就是“可查验”,所谓“可查验”,有两层意思,一是确定的、有清单和台账的,可以每时每刻查看的,第二层意思是可以验证,通过检查、测试,其功能是有效的、完整的。

  解释完“可查验保护措施”这个概念后,我再回答您的问题,为什么我们会想到编制这样一个标准。

  危险化学品种类非常之多,化学反应各不相同,每个化工厂又包含多种化学品、多种反应,在管理上就更复杂。以往我们管理安全,很多时候是依靠化工专家的现场检查,但是要求专家对如此复杂的化工行业都熟悉、都了解、都有经验,这就难以办到了,于是很多的检查就变成了凭经验,甚至需要现场靠感觉、拍脑袋。这也就造成了一些负面情况,比如隐患排查年年查年年有;不同专家现场检查标准不一致;各种检查表很多,但相当一部分并不适用于企业实际等等。

  我们后来就研究,有没有可能依照不同企业的真实的情况,让每个企业制定一套专门的检查清单,这个清单上的检查项目只针对企业的重大风险,并能让企业从设计、建设、试生产、生产运行全过程,都对这个清单上的项目保持持续一致的管理和监督管理要求。这个清单也就是:企业可查验防护措施。

  为了保证这个清单制定过程的科学性,我们专门起草了这个标准,对清单编制的方法、流程、文档要求、技术规范、管理要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危化品企业发生爆炸事故的时候,往往殃及周边的居民区,这是不是就是第二个标准里提到的安全防护距离。我想请教什么是安全防护距离。第二个标准的创新又体现在什么地方。

  这问题问到了大家关心的点上,你对安全防护距离给出了通俗的解读,但还不全面。简单点讲,安全防护距离就是:将危险源设置到多远以外,其风险是可接受的。你举的例子是企业危险源和外部公众之间的距离,还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距离、危险源防止造成多米诺效应的最小距离等。这里的距离也并不完全是绝对距离,而是风险可接受的相对距离。现在利用计算机模拟技术,可以相对准确的计算出事故影响区域和最终风险值,以确定安全防护距离,这就给我们在规划布局建设项目时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既保证了安全又实现了土地的集约利用。我们的祖国有用于外部防护距离计算的国家标准,为越来越好的推动海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工作高质量进行,我们编写了海南省自己的区域标准。这个标准在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给出了更详细的可选用参考系数、质量审核要求,并增加了多米诺防护距离、风险源与员工宿舍、化工园区外部防护距离的计算方法。

  您这个问题很关键,也很专业。我们一次性发布3个标准,并不是为了凑数。而是因为,这3个标准既相对独立,又互相呼应。最终,我们要让这3个标准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来共同防范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第一个标准,可查验保护措施是指为避免重大风险所必须的保护措施,是重大事故“防”的清单;第二个标准,外部防护距离是指即便发生了重大事故,也不可能影响到外部公众的最小距离,是重大事故民众安全的“底线”;第三个标准,情景化应急是指依照特定重大事故的发生情景,制定最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预案,是重大事故中“救”的准备。这3个标准正好覆盖事故防控中三个最重要的环节——一是预防重大事故、二是降低重大事故对外部环境的影响、三是有明确的目的性且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我们大家都希望全省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重视这3个标准,用好这3个标准,通过践行这些技术方面的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沈晓明书记一再强调“安全是自贸港建设基础之基础、底线之底线”, 重点是“两点一面”(即危险化学品、琼州海峡和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而危险化学品本身既是一点,同时也与琼州海峡的水上运输及道路交互与通行的陆上运输这“一点一面”有关。所以,可以说这3项标准的颁布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保障。具体的作用体现在:

  1、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核心是进行“制度集成创新”,是先行先试的试验田,这3个标准就是我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制度集成创新的成果,也是我省安全生产管理的试验田。

  2、3项标准的制定是国际经验的中国化。对重大事故的保护措施、外部距离和针对性应急的管理要求,我们也是借鉴了国际上其他几个国家的方法经验,尤其是欧盟塞维索指令的有关要求,与国际通用做法基本保持了一致。这将为海南在未来吸引外部化工投资、引入外部技术和工程设计咨询机构提供便利。

  3、在3项标准的制定中,我们从“系统思维”出发,既坚守“红线意识”,也坚持了“底线思维”,同时兼顾了“二拉平原则”。化工重大事故风险,不单单是企业安全问题,更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通过对重大风险“防”、“避”和“救”三个方面的高标准严要求,严防死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这3项标准也充分尊重化工行业的特殊性和多样性,明确方法和标准,由企业依照规定要求自行评估和设计最适合的防控措施和应急手段,不搞“一刀切”,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为符合重大风险防控要求的化工企业松绑减负,统筹了“发展与安全”,体现了二拉平原则。

  我们3项标准的制定经过了哪些工作程序?区域标准的文本是不是能够免费获取?我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陈诗帆处长回答。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区域标准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区域标准的制定需要经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等工作程序,目的是保证标准的制定工作公开透明、协商一致。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的工作部署,省应急管理厅于2020年向我局提出危险化学品3项区域标准制定项目建议,经我局与省应急管理厅充分协商后,决定将危险化学品3项区域标准列入2020年第三批区域标准制定工作规划,在省应急管理厅和有关科研院所的共同努力下,在2020年年底完成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工作,今年1月28日,我局批准发布了危险化学品3项区域标准,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便于3项区域标准的实施,我局在“区域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全文公开了3项区域标准文本,该平台的网址能够最终靠百度搜索或者通过我局官网首页的“区域标准”链接查询到,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能够最终靠该平台上免费获取标准文本。

  由于3项标准专业性较强,为确保能够扎实有效地贯彻执行,省应急管理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实施保障。第一,发布3项标准的解读稿。每个标准都配套了内容详实的解读稿,对标准中的条目做更详细的解释和举例。第二,开展培训宣贯。我们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贯、培训,重点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安全管理人员及省内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第三,持续推进实施。截止目前,省应急管理厅已经组织全省48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可查验保护措施,确定了11家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接下来,将全面铺开,继续推进这3项标准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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